上海企业公司律师

13601840077

服务热线

Am8:00~Pm6:00

律师文集
律师信息
王金刚-上海企业公司律师照片展示
  • 王金刚

  • 律所:山东君诚仁和(上海)律师事务

  • 执业证:13101202010201348

  • 电话:13601840077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36号齐鲁大厦

律师简介:

    王金刚律师,王金刚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大量的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诉讼及仲裁案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知识全面,法律事务及诉讼实践操作能力强,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勤勉敬业,在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方面严于律己,每一个案件务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事人要求灵活安排时间处理业务。......更多介绍

快捷留言

1360184007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股份公司

公司监事长职责 公司监事的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来源: 上海企业公司律师
[导读]:  宋,上海企业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君诚仁和(上海)律师事务,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

 宋,上海企业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君诚仁和(上海)律师事务,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司监事长职责

  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也是不同的,不过有限公司都是有监事长的,监事长的作用就是监督公司内部的一切事物,如果发现问题就及时通知改正,那么公司监事长职责是怎样的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公司监事长职责


  监事长的职权如下: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综上所述,监事长不仅有职权还要承担,监事长可以召开监事会,并且可以将公司的情况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公司监事长职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公司监事的权利义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监事会的成员我们称之为监事。那么公司监事有哪些权利义务呢接下来就由在本文整理介绍公司监事的权利义务。


  公司监事的权利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知情权。


  9、对董事会决议的质询和建议权。


  10、出席有关会议的权利。经常不列席,可视作监事不尽勤勉义务。


  11、报酬请求权。


  公司监事义务


  1、公司监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2、公司监事的忠实义务。


  不得篡夺公司机会


  竞业禁止的义务


  自我交易时的忠实义务


  保密义务


  催缴出资义务


  3、监事的勤勉义务。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4、监事的诚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