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刚
律所:山东君诚仁和(上海)律师事务
执业证:13101202010201348
电话:1360184007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36号齐鲁大厦
王金刚律师,王金刚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大量的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诉讼及仲裁案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知识全面,法律事务及诉讼实践操作能力强,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勤勉敬业,在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方面严于律己,每一个案件务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事人要求灵活安排时间处理业务。......更多介绍
宋,上海企业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君诚仁和(上海)律师事务,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的经营中,股权转让其实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候其他公司也许会收购本公司的一些股权,这个时候是需要签订好相关合同的,那么公司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格式怎样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关于A股份有限公司转让C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A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A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担任A公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A公司向B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C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就A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审慎调查,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业已得到A公司的承诺和保证,即:A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如为副本或复印件,则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A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A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的主体资格
1、转让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A公司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B公司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B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止,B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元人民币,本次受让C公司股权后,B公司合并报表的长期投资累计不超过其净资产的。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本次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授权与批准及相关法律程序
经审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以下批准及法律程序:
1、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B公司第____届第____次董事会决议,本次股权转让已得到B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A公司第____届第____次董事会决议,本次股权转让已得到A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3、就本次股权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__________评报字第____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4、就本次股权转让,A公司已聘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部分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完成下列批准及法律程序:
1、A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2、B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A公司依法公告、报告;
5、就本次股权转让向C公司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收购是企业重组的形式之一。财税[2009]59号文明确了股权收购的概念:指一家企业;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对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它是属于我国实行股东会的一种相关公司类型,同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判断是国企还是私企,一般要看控股地位,接下来为大家整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是私营企业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判断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国企还是私企,需要看控股地位。国家控股则是国有企业,私人控股则是私企。
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具有风险承担,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
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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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的企业法人,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
它必须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对外代表公司,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股东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股东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股份公开、自由性
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
公司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
为大家整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是私营企业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股东来说,他的公司债务一般是指股份为呈现的相关问题,并且股份是公开和自由性的,可以进行转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网站专业律师。